400-0642-668
contact@qbwyt.com
联系我们,为您排忧解难。
qbwlogo
  • 资产评估
    • 房地产评估
    • 机动车辆评估
    • 机器设备评估
    • 经营损失评估
    • 无形资产评估
    • 珠宝字画评估
    • 其他评估服务
  • 审计服务
  • 工商服务
    • 公司注册
    • 公司变更
    • 公司年报
  • 财会税务
    • 代理记账
    • 税务服务
  • 社保公积金
    • 企业社保
    • 公积金代理
  • 产权资质
    • 商标注册
    • 专利申请
    • 版权登记
    • 高新企业认证
  • 动态
  • 更多
    • FAQ
    • 服务报价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防伪查询

已认证但未申报抵扣该怎么办?

2017-06-18税务相关文章admin

实务中,经常有财务人员将发票认证后忘记在次月申报时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发生了这样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还能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海关缴款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十、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规定: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本公告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的,仍按照现行增值税扣税凭证申报抵扣有关规定执行。

二、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

(二)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封存纳税人账簿资料,导致纳税人未能按期办理申报手续;

(三)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导致纳税人未能及时取得认证结果通知书或稽核结果通知书,未能及时办理申报抵扣;

(四)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未能按期申报抵扣;

(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符合本公告规定未按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按照本公告附件《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抵扣手续。 …… 五、本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所以如发生已认证未按期申报抵扣情况的,除发生了78号公告规定的客观原因外,都是不得申报抵扣的。由于发生了文件规定所规定的客观原因造成未按期申报抵扣的,申请办理抵扣时,应报送如下资料:

(一)《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

(二)《已认证增值税扣税凭证清单》。

(三)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情况说明。

上一篇 货物和劳务税热点问题 下一篇 一不小心,很多会计申报就逾期了~~温馨提醒:对企业影响很大哦!

近期发布

  • 南非大使馆发祝贺词
  • 千百万给您拜年啦
  • 丁会义参加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实务高级研修班并顺利结业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 资金安排方式及项目管理的通知
  • 李克强:无论涉及到什么单位、什么层次,都要一查到底,严肃追责

分类目录

  • 千百万新闻动态
  • 商务攻略
  • 大趋势
  • 政府政策风向标
  • 未分类
  • 税务相关文章
  • 绩效
  • 财务相关文章

文章标签

企业年报 保险 发票 商标 商道 增值税 工商变更 年报公示 政策 核名 法律 消费税 版权 税务 股票 营业执照 营改增 补贴 记账报税 调查 趋势 高新 高新技术

微信公众平台

欢迎订阅我们的微信公众平台,我们将定期给您推送有关创业和工商相关的好文章。

千百万

长按二维码识别或搜索微信号:qbwcyt

关于我们

千百万评估集团系经国家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师协会批准,报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资产评估师协会备案,并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一家综合性资产评估公司,北京市政府资产评估定点服务单位。总部设在北京,执业范围面向全国。

联系方式

总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院建外SOHO东区1号楼601
分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5号楼412
+86 010-52464627
+86 133-8126-8887
contact@qbwyt.com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近期发布

  • 南非大使馆发祝贺词 2022-02-01
  • 千百万给您拜年啦 2022-01-31
  • 丁会义参加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实务高级研修班并顺利结业 2021-07-21

微信公众平台

千百万

微信号:qbwcyt

友情链接:千百万资产评估千百万创业平台中税利税务师事务所系统登录
Copyright © 2019 千百万评估集团 保留所有权利。